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8月17日結束。其中,擬取消債券回購質押券凍結的規定迅速引發了市場的廣泛關注。此舉被視為提升債券市場流動性和深化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有望進一步盤活存量債券,增強市場的深度與廣度。
債券回購是銀行間市場最重要的短期融資工具之一,其中質押式回購占據主導地位。根據現行規則,在債券回購期間,債券登記托管結算機構可依法為債券持有人提供債券質押登記服務,并對相應債券進行凍結,使得質押券無法在二級市場流通。這一機制的設計初衷是防范違約風險,保護資金融出方的權益。
然而,隨著債券市場規模的擴大和監管體系的完善,凍結質押券的弊端逐漸顯現。一方面,大量高流動性利率債因被凍結而退出二級市場交易,降低了整體市場活躍度。與此同時,質押券凍結引發債券供需關系的失衡,使得市場難以真實反映債券的供需狀況,進而可能扭曲收益率曲線,干擾價格發現功能的正常發揮。另一方面,近年來我國債券登記托管結算體系日益成熟,針對債市參與主體的杠桿率、風險抵補能力等監管制度也日趨完善,有效降低了債市交易的違約風險。在此背景下,通過凍結質押券為資金融出方“上保險”的傳統做法已沒有必要。此外,這一做法與國際市場慣例存在脫節。海外成熟債券市場普遍采用買斷式回購模式,在此模式下質押券可再流通。
通過對債券回購質押券相應規章制度進行修改完善,取消質押券凍結,其核心價值在于釋放存量債券流動性。這一政策調整有助于激活市場內在活力,進一步“盤活”債券市場,并且提升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首先,提升市場深度,優化價格發現。當前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日均成交規模達5萬~6萬億元,大量短期利率債因質押凍結無法流通,制約了市場交易活躍度。取消凍結后,被沉淀的短期利率債將重新進入二級市場,直接增加可交易券源。例如,月度質押式回購規模約100萬億元對應的凍結券種若釋放10%,即可新增10萬億元可交易債券,相當于為市場注入“隱性流動性”。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擴大后,債券供需匹配更充分,大額交易對價格的沖擊減弱,收益率曲線更趨平滑,將顯著提升1年期與10年期國債利差等關鍵指標的穩定性。
其次,推動接軌國際規則,促進債市高水平開放。我國債市雖已穩居全球第二,但外資持有占比較低,核心瓶頸之一在于規則差異導致的操作成本較高且便利性較低。取消債券回購質押券凍結,是我國債券市場以制度型開放對接國際規則的關鍵舉措。資金融出方可在回購期間支配質押券,效果接近買斷式回購,同時保留質押式回購的法律框架,兼顧市場穩定性與外資操作習慣。外資機構參與回購業務的門檻降低、便利性提升,將促進債券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
再次,便利貨幣政策操作,提升政策傳導效率。取消質押券凍結為央行貨幣政策操作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在開展國債買賣的過程中,可避免因商業銀行債券質押凍結導致的“無券可買”問題。當前買斷式逆回購已逐漸常態化,3個月、6個月期限工具可減少短期滾動壓力。取消凍結后,質押券二次流通將形成“央行操作—機構交易—流動性釋放”的閉環,有助于打通公開市場操作與回購市場的聯動渠道,提升政策傳導效率。
此次改革是央行近期流動性呵護政策的延續,意味著流動性管理進入新階段。從今年5月降準、6月前置買斷式逆回購,到7月超萬億元買斷式逆回購操作,央行已構建“短—中—長”全周期流動性支持體系。取消質押券凍結將進一步釋放潛力,勾勒出“精準滴灌+機制優化”的流動性管理。對于債券市場發展而言,質押券再流通將提升市場活躍度,為國債期貨、利率期權等產品創新奠定基礎。對于參與債券市場的金融機構而言,質押券再流通可緩解優質券不足的融資困境。需要注意的是,取消質押券凍結并非放松監管,而是要通過同步完善質押券估值、違約處置等配套機制,從以往的凍結兜底轉為常態化動態監管,實現風險防控模式的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