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趙云帆 報道
3月12日晚間,“防水茅”東方雨虹發布公告,調整了此前備受投資者爭議的分紅預案。
其中,公司2024年年度現金分紅總金額,計劃由原先合計44.19億元,減半至22.1億元。
“我們與投資者進行了充分交流,積極聽取了大家關于此次方案的關切與建議”,東方雨虹在調整后的投資者交流信息中闡明,將更關注分紅對公司流動性的影響,積極保障公司財務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東方雨虹在2024年中期時已經進行過一輪14.62億元的中期分紅,如按調整前計劃,東方雨虹2024財年合計分紅金額將高達58.81億元。即便作了調整,其2024財年合計分紅金額仍然高達36.71億元。
與大手筆分紅形成強烈對比的是,隨著房地產市場調整顯出經營頹勢的東方雨虹,2024年全年僅實現凈利潤1.08億元,這也令東方雨虹成為A股歷史上每股分紅與每股收益差別最大的分紅案例。
耐人尋味的是,在東方雨虹于收益質量、資產負債、現金流均存在風險隱患,監管亦明確不支持異常大額分紅前提下,公司董事會竟然全票通過了分配決議。
如此一來,東方雨虹的內控制度還有多少可信可靠之處讓人疑心。
分紅竭澤而漁
2019年以來,隨著房地產市場步入調整出清的低迷周期,東方雨虹業績亦因行業景氣下降而受到嚴重沖擊。
2022年——2024年,東方雨虹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18.9億元、295.1億元、280.6億元,呈逐年下降趨勢,同公司歸屬股東凈利潤則從2022年的15.2億元驟降至1.08億元,呈斷崖式跳水。
然而此時,東方雨虹沒有選擇在地產過冬時“廣積糧”,反而逆市加大現金分紅力度,其羸弱的財務表現,很難不令人對其超大比例利潤分配產生“寅吃卯糧”之感。
從A股歷史來看,業績下滑卻逆市分紅的情況并非沒有,但均遠不及東方雨虹“大膽”。
比如,中聯重科2015財年僅實現8346.7萬元,但仍然選擇現金分紅11.5億元以響應監管層加強投資者回報的號召。但需要指出的是,截至2015年底,中聯重科彼時的未分配利潤達到170.68億元,因此實際2015年度分配利潤占可供分配利潤的比例僅為6.74%,相比之下,其分配力度尚不會讓人覺得太過夸張。
類似的情況還有麗江股份在2022年度的分紅。該財年公司雖然因暫時的公共衛生事件僅獲得利潤368.46萬元,年度分紅卻達到1.37億元。但考慮到麗江股份往年一直維持常態化分紅,且彼時賬面長短期債務均為零,貨幣資金充裕,公司2022年底未分配利潤也有10.57億元,分紅占未分配利潤比例也只有13%。
相比之下,此次東方雨虹分紅若按原計劃44.19億計算,將占到2024年末未分配利潤126.46億元的35%,即便是修訂之后也將達到17%,均遠高于當時被認為逆勢分紅典型的中聯重科和麗江股份。
況且,即便按照調整后的計劃,東方雨虹仍可能在2025年年中繼續派出大量紅利。
資金鏈隱憂
需要指出的是,“未分配利潤”雖然名字中有“已經賺到但還沒分配的利潤”,但其本質只是所有者權益中的記賬方式,并不代表有足夠的現金隨時拿來利潤分配。
“許多公司都會把未分配利潤投入經營,但賬面上并不會在財報上直接將利潤轉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公司資本項目中。”一位上海前注冊會計師告訴記者,比如企業用往年利潤購買了設備投入再生產,但這一操作只會影響資產負債表資產下的現金轉入固定資產。所有者權益下的未分配利潤項卻不會因為買入設備產生變化的。
因而,看似擁有百億以上未分配利潤的企業,其實際可以用于分配利潤的現金,可能遠低于賬面的未分配利潤。
而對于東方雨虹房這家地產相關的制造業企業來說,除了生產、制造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商務活動中的資金墊付、應收賬期延后等情況都會考驗公司現金流的管理能力。
若考察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截至2024年底,東方雨虹流動性資產243.43億元,流動負債達到173.18億元,流動比例約為1.4左右。
傳統財務理論認為,企業的流動比例在2以上屬于健康狀態,1~2屬于亞健康狀態,而低于1則存在短期償債風險。
若按照東方雨虹早一版計劃分紅,那么公司流動性資產將降到199.24億元,流動比例會降至1.15,進而觸及短期償債風險“紅線”,即便參照新的分紅計劃,流動比例亦會降到1.27,對公司的流動性安全構成不利影響。
現金流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現金等價物持續凈流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額分別-51.18億、-12.64億、-16.75億。
粗略計算此次分紅帶來的影響,公司2024年末貨幣資金為72.59億元,而短期借款46.12億元,兩者差額在26.47億元,調整后的分紅方案實施完畢后,其資金鏈已然高度緊張,充裕資金所剩無幾。
鑒于東方雨虹在2025年中期仍可能堅持相當規模的現金分紅,為了完成這一分紅計劃,公司只得加大應收賬款回收力度。
而在所處行業依然不太景氣的市場環境下,靠回收應收賬款來保障現金分紅似乎并不現實,屆時東方雨虹若維持大比例分紅或許只有舉債借錢或變賣資產的路可走了。
內控有效性幾何?
雖然近年監管層號召上市公司加強分紅,提高投資者投資回報獲得感已經成為潮流,但監管層同時也要求上市公司分紅量力而行,不得損傷公司的正常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比如去年發布的“新國九條”,對超出能力分紅現象做了明確的限制性規定,在資產財務狀況不佳的情況下,現金分紅不得超過當期利潤規模50%。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東方雨虹將2024年年度分紅金額調減了一半,但其大比例分紅,不論從監管要求還是財務穩健的角度看,都存在瑕疵,但相關分紅決議獲得了包括四位獨立董事在內的11位董事全票通過。
通常而言,獨立董事的選任往往包括一位財務專長獨立董事和一位法律專長獨立董事,董事會理應能夠發現大額分紅方案存在的瑕疵,尤其是獨立董事更有及時提出異議的法律責任義務。
諸多跡象顯示,東方雨虹選擇大額分紅應該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通過超常分紅緩解實際控制人巨額債務風險的意圖相當明顯。
截至目前,東方雨虹實際控制人李衛國持股5.31億股中,有4.2億股、近八成持股處于質押狀態,約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7%左右。
2021年,東方雨虹推出員工持股計劃,1600名員工自籌資金28億元高價參與增持公司股份。李衛國為激勵員工參與,承諾兜底本金并保障8%的年化收益。
非常不幸的是,東方雨虹的股價總市值已經從2021年的1500億元縮水至現如今的330億元,近八成股票被用于質押融資的李衛國,其背負的財務壓力可見一斑。
東方雨虹于3月12日披露的一則投資者關系記錄顯示,公司公開承認超大比例分紅與實際控制人的財務狀況相關,辯稱通過分紅紓困實際控制人財務狀況對上市公司也有裨益。